什么是商标异议复审和上诉
作者:http://www.tjsbgs.cn 时间:2022-05-28 08:41:29
天津商标注册这事儿,在中国大陆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在中国大陆,商标注册不受地域限制,但是有不少朋友,还是想到商标注册,因为的资源比较集中,所以呢,到商标注册,心里好象比较有把握。但是大家发现没有,在商标注册,一般比在外地贵,这是为什么呢?
可能与过去计划经济的思维有关吧,很多商标注册的,都是托熟人的关系,很多是在酒桌上谈成的,另外通过电话来推广商标的也不少,而网络方面,相对反而有点不足。
其实商标注册,这个完全可以市场化,只要找到对的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都可以完成,用不着托关系找朋友的,当然,有朋友推荐,随便倒是没有关系,如果没有朋友的话,直接到网上搜索一下商标注册,也会找到很多本地的商标注册公司,虽然开始并不是熟人,但是生意做成了,不就是朋友了么,其实,在全国各地做生意,有一点也得注意,陌生人往往比熟人的范围要大,你可能有上千的熟人,但陌生人却有上万,从这点上讲,完全市场化的商标注册。
品牌与商标的概念我想很多人都是傻傻的分不清楚的,大多数人可能觉得商标就是品牌,也就更说不清楚它们的区别了。当您去购物时候,都会很关注自己购买物品是什么牌子的,就比如说:雅诗兰黛,兰蔻,欧莱雅等,有的一说您就知道属于化妆品都是品牌,有的您并不了解。
有的企业认为产品进行天津商标注册后就成了品牌。事实上,商标和品牌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时,两者的概念可等同替代,而有时却又是不能混淆使用两个概念。简单的说就是品牌不完全等同于商标,商标也并不完全等同于品牌。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几点组合构成的,是生产者、经营者把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区别与其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商品标志。品牌是一个集合概念,主要包括对企业和企业品牌名称、品牌标志、商标和品牌价值的认知。
品牌名称是指品牌中可以用语言读出的部分,例如词语、字母、数字或词组等的组合,又称品名。品牌标志,是指品牌中可以被认出、易于记忆但不能用言语称谓的部分,像商标的符号、图案或明显的色彩或字体,又称品标。通俗的说品牌是消费者对企业产品及产品系列的认知程度。商标是经过注册后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整个品牌、品牌标志,是能够将企业自己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与其他人商品或服务项目区分开的标志。
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品牌是市场概念,是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一种认知,商标是法律概念,是经营者对企业商品权益的保护。品牌与商标都是生产经营者用来区别其他不同生产经营者的不同种类、不同产品的商品牌名称及其标志。商标不仅仅是一种标志或标记,它还包括商品的名称或者服务的项目。
在企业的实际营销中,品牌与商标都是为了区别商品来源,便于消费者识牌认购,利于市场竞争的。由此可见,品牌与商标都是传播企业形象和知名度的基本要素。品牌其实就是企业自己注册的商标,但是经过一段经营之后有了知名度就是品牌了。品牌与商标在我国基本上是混用的,没有多大的区别,品牌理念也是近几年企业对消费者的营销手段。
一、评审和上诉
天津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客观方面的原因或商标审查员认识水平上的主观原因,有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主观与客观不相符合的情况。设置驳回复审这一程序,使申请人有机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全面反映其商标申请的客观情况。但是,应当注意,商标注册申请一旦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便不能对商标样式作任何修改。商标驳回复审是在原商标基础上的复审,因此,复审时不可以对商标作部分修改。申请人如要修改,应作为新的商标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二)申请人所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2.《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3.有关证据材料。
4.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商标异议复审和上诉
商标初审公告后3个月内,任何人可以对其提起异议。商标局应对其异议请求作出书面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请评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异议的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但是应当注意,申请异议复审的当事人只能是原异议申请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其他人不得申请异议复审。
(二)申请人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2.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3.在原有关证据的基础上补充新的材料。
以商业盈余为意图,未经天津商标注册人答应,私行或成心运用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在冒充产品上,让消费者认同是同一产品品的行动叫冒充注册商标。
冒充注册商标在法律上主要有三种行动: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答应,在同一产品或效劳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一样的产品或效劳;
2、明知是冒充产品还进行出售;
3、仿制、私行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出售仿制、私行制作别人商标标识。
这几种行动都是以商业盈余为意图,剽窃别人的注册商标效果。冒充注册商标违法了《商标法》和《刑法》,那么它即是违法行动,就构成了冒充注册商标罪,不只要追究刑事责任,还要对商标所有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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