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命名的诀窍
作者:http://www.tjsbgs.cn 时间:2023-09-03 08:49:30
随着人类商标保护需求越来越受到重视,每年的商标数量申请也在逐年增加。商标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一旦名称为注册,你就肯定不能属于同一类别注册,这使得商标越来越稀缺。那么,当我们使用申请商标时,我们应该如何提高天津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下:
一、商标命名诀窍众所周知,一个好的品牌可以帮助企业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甚至可以决定企业的长期发展。然而,并非所有高端大气名称都可以用作商标注册。我国《商标法》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不得将其用作商标或注册。企业使用国家名称、国徽、红十字会等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或者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意义的名称商标注册,不能通过商标局的审查,导致企业商标注册失败。因此,企业在选择商标名称时,不仅要考虑影响其传播力的因素,如好听的名称、容易记忆、容易宣传等,还要考虑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原创性和相似性,从而顺利通过商标局的审查,提高成功率商标注册。
二、近似的查询应该小心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由相同或相似商标引起的商标注册故障是最常见的故障原因。因此,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需要仔细查询商标近似值。企业或个人可登录商标局指定网站“中国商标网络”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商标近似查询。通过询问商标局的商标注册,他们可以知道所准备的商标申请注册是否与他人拥有的商标注册或注册相同或相似。这将大大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避免时间和金钱的双重损失。
特许品牌属于商业标识的一种,所起到的作用主要为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就区分作用而言特许品牌与注册商标并无实质差别。对于不法经营者而言,一般情形下知名的天津商标注册保护较为充分,不法经营者较难以从使用相同商标的角度对商标权人进行直接侵权,但为了达到攀附商誉谋取利益的目的,不法经营者往往习惯寻求合法的权利外衣进行曲线侵权,规避、拖延法律制裁的时间及空间。
例如,不法经营者利用商标权与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在权利客体上的联结关系,将知名商标本身或者知名商标的显著部分作为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将知名商标本身或者知名商标的显著部分作为一项设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证书,再以上述具有合法形式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外观专利申请权证书作为权利基础申请备案特许品牌,从而为以特许品牌之名,行商标侵权之实打造了具有合法形式的权利外衣。
同时,由于版权局在著作权登记审查中采用形式审查的方式且外观设计专利权在权利取得过程中亦采取形式审查的方式,使得不法经营者在采用上述侵权手段中具有了较大的隐蔽性及弹性空间,增大了商标权人的维权难度,以下是笔者在工作中所遇到的真实案件之案情,因案件尚未有最终裁决,故仅就相关案情进行描述,如下:A商标是某行业的商标注册的知名商标,具有良好的品牌商誉,如同其他知名品牌所常常遇到的知识产权侵权一样,A品牌的商誉价值也被部分不法经营者所觊觎。
在如今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下,不法经营者也深知赤裸裸地使用与A商标相同的商标进行经营极可能会面临工商行政机关严厉的侵权处罚,经营风险较大,为了达到即攀附了A品牌商誉又可以逃避侵权打击的目的,不法经营者便采取了利用特许经营,备案特许品牌的形式。
如前所述,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著作权、专利等经营资源是开展特许经营的基本条件,不法经营者既然不拥有A商标也不可能另行申请注册成功A商标,便将包含A商标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另有不法经营者将包含A商标的灯箱作为一项设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获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再以该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证书作为经营资源备案以A为内容的特许品牌,从而达到以特许品牌的合法形式使用A品牌进行商业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此外,特许品牌备案信息通过商务部官网向社会进行公开,公众可以查询,但由于公众大多并不知晓特许品牌的备案性质,而往往误认为特许品牌是国家行政机会授予特许人的一项权利,从而对特许品牌产生较高的信任度,因此,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品牌进行侵权具有较高的隐蔽性及蒙蔽性。
由于申请注册商标需要较长的时间,企业在进行天津商标注册申请的过程中,很可能因为流程和材料等细节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代办商标注册多年,有丰富的商标注册代理经验,在帮助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一些企业自行到主管部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但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通过审核,最后找到,小编现在就为您详细讲解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只有了解商标注册的原因,才能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少走弯路。
(一)遇上商标查询盲期目前,商标查询只能查到四个月前的数据,遇到与空白期内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给驳回;(具体空白期以商标局查询网为准)。客观存在的因素,数据未录入查询系统,商标局内部人员也无法查到。
商标注册的风险可以简单的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客观风险是由商标查询盲期造成的。那么什么是查询盲期呢?可以这样理解,当一个人打算注册商标时,他或他的商标代理人要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数据库里查询之前是不是有人注册过和他要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而事实上,在商标数据库里是没有从查询之时起前六个月左右的商标信息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人在12月1日想注册“可口可乐”商标,而如果另外一个人在8月1日已经申请注册“可口可乐”,那么这个信息在查询的时候是无法查询到的,这就是所谓的“查询盲期”。其实造成查询盲期的原因很简单,我们知道我们进行查询的信息都来源于商标局的商标数据库,而以商标局现有的人员、设备条件尚不能把当天的商标申请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大概有六个月左右的延迟,也就是说六月份提交的商标申请可能要12月份才能录入商标局数据库,这就是造成商标查询盲期的原因。但是大家不要过于担心这个盲期,从我的商标审查经验来看,一个商标因查询盲期的原因被驳回的几率也就是5%左右的几率。
(二)受驰名商标的影响申请了在某行业公众本身并不知晓的驰名商标。
(三)违反商标注册原则申请了商标法中规定的一些不能作为注册标志会导致给驳回,例如:国家名称、国家机关所在地等,这种因素可以避免。
(四)国外商标有优先权国外商标来中国国内申请商标优先权的影响,申请时间比你提前,国内数据录入更新不及时,眼下无法查到,客观因素。
(五)商标被提出异议被他人提出异议,此因素属于他人意愿的影响,无法预料。商标注册还有两个风险就是驳回复审和异议的风险,这是在商标注册的后续程序中发生的。这两个流程都可能造成一个商标注册成功,也可能造成商标被驳回,但是一个商标申请能走到后续程序也不是经常发生的。
《专利法》规定了,只要够新颖,够有创造性,够有实用性,都可以申请专利。
一、什么是发明创造?
根据新《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什么样的发明创造能拿到专利?
新《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即不属于任何在国内外的公共领域中已公开的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实用新型的申请必须在该技术被发表或在任何地方被使用之前,且必须在他人为该项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记载于随后公开的文件前。
2、创造性
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富有美感并能适用于工业设计。应不同且不类似于任何在申请日前公开在国内外出版物发表或在国内外公开使用的设计。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在第1和第2的情形下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时说明情况且在申请日两个月内补交相关的国际展览会、学术或技术会议的组织者出具的该技术曾被公开或展示的材料,并确认被公开或展示的日期。在第3的情形下,专利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在特定时间内上交支持其主张的证明文件。
(二)在中国加入《专利合作协定》之后,在任何成员国进行的国际申请都可作为《巴黎公约》的缔约国在之后的申请中享有优先权的依据。
(三)国际申请必须在专利局经过相关的程序后才能被批准为在中国有效的专利。由于国际申请大部分已经过了实质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开的程序,所以国际申请被批准所需的时间往往短于国内申请的时间。提交至中国专利局的国际申请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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